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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狩猎罪主要特征是什么?

发表时间:2024-06-04 14:55

  什么是非法狩猎罪

  非法狩猎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珍禽珍兽或者其他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国刑法中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一种。

  律师宋冬健团队:非法狩猎罪主要特征是:

  (1)犯罪客体是国家对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珍禽珍兽或其他野生动物资源。

  (2)犯罪客观方面必须具有非法狩猎,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国把一、二、三类保护动物的主要栖息繁殖地区,划分禁猎区,并按野生动物繁殖期,规定一定时间为禁猎期。只要在禁猎区、禁猎期进行狩猎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进行狩猎的,即为非法狩猎。

  情节严重主要指非法捕猎国家一类保护的珍贵稀有野生动物,不论数量多少,均属情节严重;

  为首组织捕猎珍贵野生动物的;

  违章狩猎,使野生动物资源遭受严重破坏的;

  经常非法狩猎,屡教不改的;

  非法狩猎,不听劝阻,抗拒林政部门管理,行凶殴打管理人员的等等。

  对于一般违反狩猎法规,情节轻微的,不构成本罪。

  (3)犯罪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如果行为人在捕猎一般动物时,误伤误杀了国家保护的珍贵野生动物,且行为又没有违反上列四项禁规的,属于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4)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律师宋冬健团队:案例说法:

  9月20日上午,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欧某某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该案由衡阳县人民法院院长谢云业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衡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阳发云出庭支持公诉。

  2019年2月份,被告人欧某某为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购买三副丝网架设于自家后山,捕猎鸟类用于自己食用。2019年4月18日,衡阳县森林公安局在巡查中发现被告人欧某某架设的丝网,并从案发现场缴获三只鸟类动物死体。

  经鉴定,被缴获的三只鸟类死体中一只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东方角鸮,一只为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喜鹊。一只因高度腐烂难以鉴别。

  另查明,湖南省人民政府于2018年7月31日发布湘政函[2018]79号《关于禁止猎捕野生动物的通告》,规定自2018年8月1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止,在全省行政区域禁止猎捕野生动物。

  庭审中,公诉人阳发云依法宣读了起诉书,就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进行了举证。被告人欧某某在法庭上对自己捕鸟的行为后悔不已,多次表示自愿认罪,请求从轻处罚。审判员谢云业组织双方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充分听取了公诉意见和被告人的辩解,并当庭对被告人进行了教育。

  他指出,优美的自然环境和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是大自然给予人类最美丽的馈赠,每一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好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否则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衡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欧某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网捕方法进行狩猎,猎捕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同时触犯了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狩猎罪,属想象竞合,应择一重罪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欧某某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综上,被告人欧某某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宣判后,被告人欧某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律师宋冬健团队:非法狩猎罪与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区别

  非法狩猎罪与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区别在于:

  (1)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非法狩猎罪主要表现为在禁猎区、禁猎期或使用禁用工具、方法实施的狩猎行为,且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则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行为人只要客观上对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实施了非法捕杀行为,即可构成犯罪,不受任何“禁止性”条件和情节是否严重的限制。

  (2)犯罪对象不同。非法狩猎罪的犯罪对象主要是指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以外的一般陆生野物;

  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犯罪对象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既包括陆生的野生动物,也包括水生的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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