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赵某某性侵幼女执行死刑发表时间:2024-06-04 14:59
法律与法规 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加害者以权威、暴力、金钱或甜言蜜语,引诱胁迫未成年人与其发生性关系,并在性方面造成对受害人的伤害的行为。此类性关系的活动包括:猥亵、乱伦、强暴、性交易、媒介卖淫等等。 包括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规定的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 在中国,对未成年人实施奸淫、猥亵,诱骗、组织、强迫未成年少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虽然在整个刑事犯罪案件中所占比例不高,但是这些犯罪给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 律师宋冬健团队:案件背景 本案被曝光后,引发民众的极大愤慨。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性侵害和伤害案件占据较大比例。侵害未成年人的重大恶性案件时有发生,不少案件犯罪次数多、被害人多、时间跨度长,屡屡引发社会热议。 律师宋冬健团队:意义与影响 河南高院判处此案主犯赵某某死刑,既坚持以法律为准绳,又充分考虑社情民意,显示了坚决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决心。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为被害未成年人及其家庭主持正义与公道,彰显了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行为“零容忍”的态度。 律师宋冬健团队:案情简介 赵某某,原系河南省开封市天源面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河南省尉氏县人。2015年6月至2017年1月,赵某某与李娜经共谋,由李娜到尉氏县的初中学校寻找年龄小的女学生供赵某某奸淫。 李娜采取殴打、恐吓、拍下体照片威胁等手段,先后强迫朱某等在校初中女学生与赵某某发生性关系,共计25人32起,其中幼女14人19起。刘洪羊明知李娜强迫在校初中女学生供赵某某奸淫,仍驾驶车辆提供帮助。周合鑫明知多名被害人系幼女仍与其发生性关系。 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赵某某、李娜、刘洪羊、周合鑫强奸、组织、强迫卖淫、协助组织卖淫一案,并于2018年10月23日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赵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李娜犯强奸罪、组织、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6万元,限制减刑; 被告人刘洪羊犯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4万元; 被告人周合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一审宣判后,赵某某、刘洪羊、周合鑫分别提出上诉。 2018年12月2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二审当庭宣判,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以强奸罪、组织、强迫卖淫罪判处被告人李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6万元,限制减刑;依法驳回赵某某、刘洪羊、周合鑫的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宋冬健团队:2019年6月4日,赵某某被依法执行死刑。
文章分类:
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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